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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最迟不晚于7月12日高三补课不得超15日

日期:2019/12/16 9:02:52 浏览:

6月2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2日,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可在8月1日至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市教育局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意外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课。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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