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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及要求公布学校要组织活动丰富学生假期

日期:2020/1/7 0:27:2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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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及要求公布学校要组织活动丰富学生假期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发布日期:

2019-12-0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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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教育局发布消息,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呼教通字〔2019〕80号)安排,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从2020年1月11日,高中学校从2020年1月18日进入寒假。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让全体师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并富有收获的假期,市教育局就寒假安排发布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各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

在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各旗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呼教通字〔2018〕88号)、《呼和浩特市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呼教发〔2019〕107号)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利用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个别教师私自租用场所进行集体补课。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020年3月2日开学上课。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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