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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日期:2020/7/9 23:08:46 浏览:

第一条为了确保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JiuQuan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第四条学校代码:12539。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主办单位:酒泉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专科。

第八条学校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邮编:735000

第九条学校简介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学校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扶持院校;2010年,入选该项目骨干高职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入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2015年,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2019年,入选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同年,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同时也是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和兰州理工大学(酒泉)校区,迄今已有37年办学历史。先后荣获“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和“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校园占地1912亩,校舍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90万册,拥有新能源等各类校内实训基地(中心)10个,实训室(实训车间)96个,固定资产7亿元。设有十四个二级学院,专任教师488人,其中高级职称17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50人。获评全国模范(优秀)教师2人、甘肃省园丁奖4人、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5人、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5个。现有在校生逾1.9万人,其中:本科生518人,高职生11233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32人,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学校以产业为内驱,以市场为导向,瞄准酒泉以风光资源为依托的新能源产业,以大禹节水为龙头的水利行业智能灌溉产业,以敦煌莫高窟和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为品牌的文化旅游产业,以节水高效特色农业为支撑的“一特四化”现代农业,以及西北地区基础雄厚、发展迅猛的化工产业等地方支柱产业,专业结构逐年优化,专业内涵逐步提升,实现了专业与产业高位对接。现开设高职专业71个,应用型本科专业2个(兰州理工大学设置),入列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项目5个专业(群),入列省级优质高职项目9个专业(群);入选“中央财政支持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入选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及“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1个,入选“甘肃省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获评“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4个、“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3个。

全校上下秉承“扎根大漠,荫泽苍生”的胡杨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学校打造成为西北特色、全国一流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形成丝绸之路黄金段上具有广泛影响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引领带动区域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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