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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出炉

日期:2022/7/23 21:33:2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08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2〕47号)有关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根据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或手机登录微信“爱山东东营掌上通”小程序“我要办事”模块→“教育服务”→“中小学报名”进行报名登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8月5日—7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7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8月8日—10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手机登录微信“东营掌上通”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与居住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联系,到学校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报名登记。信息登记完成,法定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3.信息审核(8月11日­­—14日)。开发区教育分局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集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交叉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信息审核完成后,各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4.信息核实(8月15日—17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由学校通过平台确认审核通过,“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8月17日24:00。

  5.公示(8月18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9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7.阳光分班(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2.非常住居民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常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

  ④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网上“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审核实行“一网通办”。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

  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学区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2022年,开发区两所新建学校东三路小学和莒州路小学开始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居住区分布和周边交通状况划定其招生区域,邻近的东凯实验学校、市育才学校招生学区做出相应调整。教育分局分别成立育才学校东三路小学教育集团和晨阳学校莒州路小学教育集团,实施“名校+新校”集团化办学,发挥名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实现两所新建学校高位启动、快速发展。

  (四)其它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一校一章、精准施策,妥善化解招生矛盾。学校招生简章报开发区教育分局批准备案后实施。

  2.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坚决防止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开发区范围内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使用同样的网上报名平台登记报名。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审批地教育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继续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登记。

  四、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适龄盲聋(哑)、智障、其他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咨询电话: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做好招生服务区内经专业评估鉴定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五、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需在开学两周内到开发区教育分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各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学校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对于民办学校未通过平台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办法、咨询电话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连同“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于7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招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报名平台”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从方便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学校要选择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报名平台”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要切实保障“报名平台”信息安全,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除登记入学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报名平台”信息透露给无关组织或个人。

  (三)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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