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7-2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和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冀办传〔2021〕55号)的通知要求,一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集中规范整治和注册登记,现将张家口市第一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进行公告。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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