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伙食费:按照“非盈利和定期公布收支”的原则,按实收取,按月或按学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
(2)社会实践活动费:10元/生·学期。
(3)课后服务费:暂按300元/生·学期收取,如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民办中小学住宿费仍按原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普通高中
1.收费项目:
学费、代办费(教材〈含磁带〉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伙食费。
2.收费标准:
(1)普通高中学费:省重点高中850元/生·学期,市重点高中650元/生·学期,一般高中500元/生·学期。
(2)住宿费:各校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伙食费:按照“非盈利和定期公布收支”的原则,按实收取,按月或按学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
(4)代办费:高一610元/生·学期,高二570元/生·学期,高三185元/生·学期。代办费具体构成详见《2022年秋学期泰兴市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民办高中收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代办费参照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标准执行。
三、中等专业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课本费、作业本费由学校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按实收取,学费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精神执行,住宿费、实习材料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严格按《关于明确泰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泰发改〔2021〕78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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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编辑:马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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