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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学校门口不堵了,家长们的心也不堵了

日期:2022/8/13 23:58:0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21

山东曹县:学校门口不堵了,家长们的心也不堵了时间:2022-07-21作者:卢金增 张婧 汪琦来源:检察日报【字体:大中小】

“我们必须得给县检察院这张‘试卷’打满分,也为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落实点赞!”近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校园道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到曹县第一实验小学回访调研时,该校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历时两年,曹县城区15所中小学校周边道路新完善1512平方米人行横道、32处交通警示和禁令标志、19个爆闪灯……曹县检察院“守护校园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让“求学路”“回家路”变成了“畅通路”“平安路”。

学校门口没有人行横道怎么办?

“原来学校门前的路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曹县第一实验小学一年级三班的李老师向记者聊起了这么一件“尴尬事”,“一次课堂上,我教育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一名同学问我‘咱学校门口没有人行横道怎么办?’我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据了解,拥有140余万常住人口的曹县是山东省人口大县。随着曹县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上学的人数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校园门前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逐渐成为城区学校门前道路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威胁着学生的人身安全。2020年初,曹县检察院开展“守护校园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专项活动我们发现,城区内很多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并不健全。”曹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德雨介绍道,“特别是其中4所中学在校学生人数均在4000人以上,学校门前道路车流量较大,学生上下学时间段人员多、车辆多,车况复杂多变,上下学时间段交通拥堵现象成为常态,给广大学生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完善学校门前道路交通设施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

“我们走遍了城区15所中小学校!”专项监督活动中,曹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两部门交互移送案件线索、联合调查取证、研讨分析案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拍摄录像等方式,对相关路段未安装警示牌指示标志、未施划人行横道线等证据进行收集固定。

出于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双重目的”,2020年6月9日,曹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向负有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监管职责的住建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曹县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并对相关学校门前道路交通设施依法进行完善。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

两个月后,被建议单位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已在部分城区学校门前道路安装警示、禁令标志,并将联合交管部门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线不清或缺失情况进行排查整改,争取在当年秋季开学前完善涉案学校的道路交通设施。整改过程中,曹县检察院一直跟进监督,确保法律监督“不走样”“不打折”。

“我们为相关职能部门预留了整改落实的时间。直至2021年6月,我院先后三次到涉案学校实地调查道路交通设施问题整改情况,但受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施工进度并没有如期完成。”曹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婧介绍道。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让承办检察官们更加有了将这份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底气。

“还应该在这个路口增设爆闪灯和限速标识,对过往机动车辆进行警示提醒……”“那个学校学生多,人流量更大,要重点关注……”2021年暑期,在曹县检察院与住建部门联合召开的整改联席会上,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对整改落实提出建议。

为确保检察建议尽快落实落地,曹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整改联席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围绕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存在的安全隐患、修缮难点等进行了交流讨论。经过磋商,各方对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达成共识。

监督与被监督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

当地住建部门及时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资金,克服疫情影响,加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进度,并于2021年9月3日向曹县检察院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检察机关现场核实,曹县城区15所中小学门前道路交通设施均已完善。

“现在学校门口不堵了!我们这些家长的心也不堵了!我原来真不知道咱检察院还有这职能,做得好!”家长们见到了来回访的检察官,在得知检察官们的来意后他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检察机关在对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的同时,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出谋划策,帮助我们坚决整改到位。”曹县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县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又促进我们依法行政,使我们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尽管在法律上、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有着共同价值追求。检察机关必须坚持能动履职,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同社会各界一起,全力维护好公共利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曹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民对记者说。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婧 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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