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20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营教发[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情况,现将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报安排
请目前还尚未报名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8月26日前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相关证明)、电费单、水费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号(非站前区、西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等材料到营口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地址: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营口市政府大楼632西,联系电话:0417—2998340)进行最终认定。
在“阳光分班”之后,剩余学位不足总量10%(含10%)的学校,七年级上学期不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阳光分班”后,办理入学的营口地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若所属学区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总量10%(含10%),即便符合拟就读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市教育局也将采用电脑随机分配学校的方式分配到其他局直公办初中,每次电脑随机抽取三所学校,由家长任选一所。所有在“阳光分班”之后报名局直初中的营口地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入学一周后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采用电脑随机分班。
“阳光分班”结束后,办理入学的外省、外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入学前户籍、学籍始终在外省、外市,在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入学手续并采用电脑随机分班。
二、分班安排
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原定的8月23日调整为8月29日进行,全程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并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07:00—07:30营口市第十一中学
08:00—08:30营口市第六中学
09:00—09:30营口市第七中学
10:00—10:30营口市雷锋中学
11:00—11:30营口市第一中学
12:00—12:30营口市育才中学
13:00—13:30营口市雁楠中学
14:00—14:30营口市实验中学
15:00—15:30营口市第九中学
16:00—16:30营口市第十七中学
有意愿到分班现场的家长可以提前和学校联系,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及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安排家长现场监督等相关事宜。
营口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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