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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青海这些地区、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和个人拟获表彰

日期:2022/12/4 23:04:5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0-9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和省文明委的具体部署,我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农牧区居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奋进新时代、建设新青海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为充分展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2022年1月起,省文明办启动青海省2019-2021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各市州和有关部门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推出一批工作扎实、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省文明办经严格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了《青海省2019-2021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3日

联系电话:0971-8482565

传真:0971-8482512

电子邮箱:qhswmb2074@163.com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6号青海省文明办

邮编:810000

附件:青海省2019-2021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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