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教育局
一、单位概述
县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二)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协调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四)负责推进教育现代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社区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
(五)指导学校德育、思想政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七)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八)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承担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承担并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和指导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加强行业源头监管,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指导、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信息
地址:灌南县人民东路9号
邮编:222500
公开电话:0518-83225134
公开邮箱:gnxjyj@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三、领导分工
周达华: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
徐海祥:负责教育现代化创建、机关事务、教育宣传、校园规划建设、薄弱学校改造、财务审计及教育收费工作。分管办公室、校安办、财务科、审计科。
李海波:协助周达华同志负责县委教育工委党建党务、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统战、目标考核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重大事项。分管组织科、目标督查科。
汪萌:负责学前教育管理、特殊教育、体卫艺、综治法治、群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幼教、特教)、体卫艺科、工会(关工委)、安监科(综治法治)。
时良忠:负责小学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审、教育综合改革(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及标准化建设监测(小学)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小教)、人事科、督导室。
陈能林:负责教育工会、校园校车及食品安全、信访稳定、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会教育、民兵、人武工作。分管工会、安监科、职社服务中心。
梁杰:主持县教师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高中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教育综合改革(高中)、教师培训、语言文字、教育装备及招生考试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高中)、考试中心。
韩贤:负责初中教育管理、教育综合改革(初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及标准化建设监测(初中)工作、后勤服务、学生资助、德育、文明创建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初中)、后勤服务中心、资助中心。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总结,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文件;(2)负责教育工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负责教育工委和教育局文件的审核、印制以及局机关各种文件的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工作;(3)负责局机关重要接待和教育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通讯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工作;(4)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和大宗物品采购;牵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教育通联工作;负责《灌南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20068
(二)组织科。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教育系统党校建设和党的组织、宣传工作;指导教育工委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查处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协助做好政风、行风、师德师风建设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工委所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36135
(三)人事科。
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档案、劳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编制管理、教师流动及岗位设置的总体控制和平衡工作;负责教育人才招聘和教职工的考核、评先、奖励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四)财务科。
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及学年初事业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集与使用;对预算内、外及其他由教育局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提出安排计划并监督使用;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机关财务和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20255
(五)审计室。
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内审工作制度和计划;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预决算、各种专项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计;负责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审计;负责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撰写审计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联系电话:0518-83220255
(六)体卫艺科。
负责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学生的体育、艺术竞赛;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军训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采集、监测及统计、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卫计部门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20761
(七)目标督查科。
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与考核;负责教育系统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考核;负责局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的督查;负责局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和重点项目督查;负责教育工委、教育局其他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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