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1-17
春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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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卫生学校原校长王康生、徐向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2月至2021年3月,经王康生、徐向明及时任分管财务副校长应春柳、时任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卢美莉等人审批同意,永康卫生学校多次向已退出校领导职务和在中层岗位任职的7名干部职工超标准发放事业单位基础奖金、年终奖金等,金额共计32.85万元。2022年10月,卢美莉受到诫勉处理;2022年11月,应春柳受到诫勉处理;2022年12月,王康生、徐向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清退。
2
永康市华联配货连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吕思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吕思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且在2021年劳动节、国庆节,2022年端午节期间,先后3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前往东阳市探亲。2022年10月,吕思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3
芝英镇游仙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周高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0年7月至12月,游仙塘村安排村会计周庭等8人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周庭在明知普查人员已享受市财政专门经费补贴,不能重复领取村集体补贴的情况下,仍提议由村集体向普查人员发放务工补贴。后经周高溪同意,村集体违规向周庭等人发放务工补贴金额共计2.88万元。其中,周庭本人领取0.28万元。2022年11月,周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2年12月,周高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清退。
4
永康市交投集团宏安建材有限公司经理李斌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2年上半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时任市顺达公路养护工程公司经理李斌未按规定督促处于停薪留职状态的职工潘召勇回公司上班,亦未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导致公司未发现潘召勇分别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于2011年5月、2013年6月先后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一直为其缴纳社保医保费用直至2020年3月。2011年6月至2020年3月,顺达公司违规为潘召勇缴纳社保医保等费用共计28.46万元。因不正确履职,2022年12月,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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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岩镇后钱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钱兆喜等人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0年8月,钱兆喜收到某村村民捐助给后钱村集体的款项4万元后,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钱永清、村监会主任钱文革、出纳钱宏伟等人商定,该款项不缴存至方岩镇“三资”中心后钱村账户,而以现金形式由钱兆喜保管。后钱兆喜从中支取1.213万元用于支付村工程款。同年12月,钱兆喜不再担任村干部,在离任交接时,未将剩余2.787万元捐款上交村集体。直至2022年9月30日,钱兆喜才将该款项存入村集体账户。因不正确履职,2022年10月,钱兆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钱永清、钱文革、钱宏伟均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来源:永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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