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1-09
本项目特别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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