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2-6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晋司通〔2022〕16号)要求,在各市司法局、民政局逐级评选和推荐的基础上,省司法厅、民政厅对各市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形成了拟命名的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学府街41号
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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