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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水务管理中心徐汇淀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单位管理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3/5/12 1:24:1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11

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

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预算金额¥40.1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项目联系电话(021)64083326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水务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11弄3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严老师(021)64086699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老师、朱老师(021)64083316

项目概况

徐汇淀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单位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SW-2308

项目名称:徐汇淀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单位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1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1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加快建设徐汇淀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梅陇港等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实施徐汇区淀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徐汇区水务管理中心。根据徐汇淀北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实际需要,择优选取建设管理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其他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备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等其中一项资质。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

方式:磋商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所有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将被拒绝。注:磋商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磋商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磋商人承担。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漕路461号虹钦园56幢软件大厦9楼D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家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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