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家乡网 > 岚皋县 > 正文

岚皋县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简易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5/20 20:13:1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19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预算金额¥97.85344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项目联系电话17772910975采购单位岚皋县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391575858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佳源锦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322262

项目概况

岚皋县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简易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Y-CG-23119

项目名称:岚皋县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简易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8,534.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简易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8,534.4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8,534.4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山洪防御工程施工施工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978,534.40978,534.4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简易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家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