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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泌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23/5/31 4:20:1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30

“我从2003年就开始种植杏子、桃子、梨子、油桃,从当初的30多亩发展到现在的100多亩,前年全部都流转给了村上的汶水合作社。如今,从春天的整地载苗到夏秋的销售水果,我们农户都不用操心,只等分收益,果子根本就不愁卖,真是当成了甩手掌柜,我一年从汶水合作社能分到20多万的收益!”5月2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马谷田镇河南村村民余中德站在自家的果园里望着即将成熟的桃子笑着说。

据了解,在借助上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契机,2017年,河南村委申请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150万元,以参股的形式与文水合作社合作发展林果项目,合作社把群众等林果地流转过来作为股份进行资产收益分红,经营上采取统一整地、统一供苗、统一技术管理、统一回收销售,费用由合作社全部承担,效益分成上合作社与农户2:8分成,实现了水果采摘、种植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多方共赢。近两年,除了收获果子外,合作社还着重发展树下经济,在树下养鸡、种植花生,年收益也相当可观。

如今,文水合作社将昔日村上无人耕种的丘陵荒地进行统一管理,发展以晚秋黄梨、丰水梨、瓢梨等为代表的果树种植,规划整齐的生态林果基地,成了“花果山”,也成了河南村老百姓手里的“摇钱树”。目前,合作社在河南村转各类果园面积达3000多亩,产值达6000多万元,仅林果这一项就为入社农民每年每亩地人均增收2000多元。除了为入社农民分红外,合作社每年也可为村级集体经济带来20万元的收入。

河南村依托文水合作社走上发展特色林果业致富增收的路子,只是全县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泌阳在实施农业综合改革的进程中,把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作为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按照“合作社+农户”模式,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单位,对流转的农户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泌阳县在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农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建设项目时,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贴息贷款,为它们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县财政注入专用资金,作为风险保证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贷款风险保证。除此之外,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农机中心、县畜牧中心等单位也结合各自职能出台一系列助力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优惠举措和政策。

“2022年全县培育新增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市级示范农场10家、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示范组织5家。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823家,家庭农场累计注册29441家,累计注册资金63亿元,入社(农场)农民30万人。目前,全县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土地面积共有44.4万亩,涉及各类经营主体2770家,占全县农村承包耕地面积的31.7%,涵盖了食用菌、夏南牛、林果、粮食、油料作物等多个产业,涉及农副产品从种植到深加工的各个产业链条。如今,全县各类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更加快了泌阳县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和有力地助推了乡村振兴。”泌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杨春瑞介绍到。

泌阳县委书记魏华伟表示,下一步,泌阳县准备大力提升各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深加工水平,围绕食用菌、夏南牛、林果等主导产业精准发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效益,实现产业品牌化、高端化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助推全县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济日报记者夏先清通讯员陈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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