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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检察院对杨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日期:2023/6/4 15:36:1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1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松检民公告﹝2023﹞3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杨松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了渔业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东城新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56-2832326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1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家乡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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