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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开学前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日期:2023/7/26 11:08:1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2-25

为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辖区中小学生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022年2月24日,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桦甸市教育局,召开了由各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参加的2022年学校第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邵国在会上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倡议通过警、校联手共同营造和维护好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在会议中,城区中队中队长邵国结合生活实际从安全常识知识为切入点,对交通安全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了不正确的安全行为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让参会人员深刻了解到遵守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其次,结合各辖区中小学生出行实际情况,分别对行走规范、乘车规范、骑车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宣讲,重点提示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营运车辆,不要逆向骑车、并排骑车等,保障中小学生文明安全出行。在宣讲的同时,向参会的各学校安全副校长发放了《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对校园周边道路在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宣传介绍。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各学校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致学校及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

(向上滑动启阅)

尊敬的各位老师及广大同学和家长们:

你们好!

一元复始,万物更新,在这乍暖还寒之际,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和新一届的孩子们,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收获满满的新学期,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高效,我们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校园周边道路在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停车规定:在上、放学期间,机动车应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停车泊位停满后,可以在北侧机动车道及学校门口以西的机动车道靠边顺向停放一排车辆。停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学7:00—8:00,放学17:00-18:00。

(二)禁止规定:一是学校门口及门口以东至市政府大楼区间150米范围内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二是严禁在斑马线、网格禁停标志区域内停车;三是严禁在非机动车道进出口停车(包括电动车);四是严禁逆向停车;五是严禁在规定停车位置以外随意停车上下学生(包括临时停车);六是上、放学期间严禁在学校门口及附近区域掉头;七是严禁在信号灯路口附近及导向车道内停车;八是严禁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机动车道内停放电动车;九禁止家长用三、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所有人员要服从现场交警同志的指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倡议:一是倡议学生家长带领学生每周乘坐一次公交车上、放学;二是倡议学生家长带领学生步行一公里上、放学;三是倡议学生家长和学生结伴、拼车上、放学;四是倡议家长接送学生的时候,要提前做好准备,右上右下,做到人等车,即停即走;五是倡议电动车停放在校门口西侧的人行道上。希望全体家长做到以上五项倡议,与桦甸交警共同打造畅通、舒适的交通环境。确保全体师生与家长的生命安全!

四)建议学校把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列为头等大事,安排好、组织好学生上、放学期间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桦甸交警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开心、快乐、收获满满的新学期

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2月21日

供稿:刘昌华

编辑:刘刚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桦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开学前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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