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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日期:2023/8/3 19:05:50 浏览:

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试等方式在闽高校深造。

十二、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三、有关说明

(一)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视申请人数和考生水平确定。

(三)本简章由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我办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086-591-22862773,联系人:柴老师

邮箱:zsb@fjm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行政楼C308(邮编:350122);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www.fjm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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