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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27 10:39:1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10-17

〔2023〕—216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

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电教中心,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3〕42号)要求,现将城口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我县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普通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包括试用期满、已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二)我县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教师进修学校、电教中心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上述各类人员。

(四)借调教师在原单位参加注册,目前在初中跟岗的小学全科教师(2022年参加工作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负责注册。

二、注册条件

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师〔2015〕22号)(附件2)规定执行。

三、注册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3年11月6日-11月16日)。申请人网上填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期间,由注册范围内的学校统一组织本校应注册教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提示程序进行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第三步填写身份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第四步选择注册机构”中的填写证书其它信息,一定要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要统一规范填写任教学校名称(法人机构全称),正确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邮箱地址一定要真实有效,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所填邮箱找回密码。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参加注册教师须打印本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现场确认(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各级各类学校负责。教师网报期间,学校须安排专人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审核教师网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和学校公章,同时登陆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机构工作人员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教委人事人才工作组401办公室。(联系人:曾氏胤,电话:18716857590)。

现场确认环节教师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不少于360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

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交5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说明:第5、6、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样表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注册工作。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安排工作人员学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答》等,熟悉注册条件、注册流程、注册贴使用管理和注册结论体现等,依规开展工作。

(三)各学校要全面清理在编在岗教师档案,一是按规定在11月3日前做好证书补换发、认定申请表补办等工作(到原认定机构办理);二是摸清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人员及需要首次注册人员情况,做好注册准备。证书或认定申请表不完备者不予注册。严格审核不在教师资格管理系统内的证书真伪。对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注册、骗取注册的行为依法惩处。

(四)请各学校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工作规范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实行实名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确保信息安全。要指定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责任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系统操作手册等内容,防止信息泄露。

(五)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认真抓好各环节的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认真审核材料,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请各学校10月25日前确定教师资格注册工作人员并通知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城口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群”并按“学校+姓名”修改群昵称。

附件:1.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

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码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师德表现

健康状况

年度考核情况

学校综合评价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年度考核情况,首次注册教教师为前一年年度考核证明,新入职教师为试用期满考核和合格证明;定期注册教师为5年注册有效期内每年考核情况。

附件2

渝教师〔2015〕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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