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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日期:2019/10/28 9:58:2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10-24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1.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600学时,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

2.教学模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3.考核评价。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对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按地方或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9日-11月10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录入报名信息,报名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的1个专业志愿。

2.打印登记表:网报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3.资格审核:10月19日至11月10日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两委”班子成员由所属县、市以上组织部门,农业技术员由所在事企业单位,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由所在县、市人社部门,新型农民由所在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退役士兵由所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进行资格审核。)

4.现场确认:11月11日至11月1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地、州、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注意: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5.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执行,在现场确认时缴纳。

6.考生资格公示:11月19日我院招生网站公布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网址:(http://www.xjnzy.edu.cn/zsb/)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参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执行。

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学院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

2.职业能力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方法能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四方面内容。

(二)考试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成绩构成,总成绩300分。免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录取时按100分计算。

1.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点: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地区策勒县第一中学两个考点进行。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10时,下午:15时(均为北京时间)。

(四)准考证打印:

2019年11月20日—11月23日考生登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jnzy.edu.cn/zsb/)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白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为295×400像素,jpg格式),照片上传成功即可下载打印。

九、体检

11月19日至11月23日考生本人到现居住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试当日上交体检结果供院校录取用,录取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参考情况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调剂录取办法:在同一面试专业组内,未录取满额专业可根据其它专业线上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5.拟录取时间: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8日)。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8.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十一、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退役军人学费按学院实际学费金额执行,由国家资助代偿,不含住宿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3.2018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0.5%,2019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继续提高。

4.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何康奖学金: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5.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毕业及学历

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四、组织工作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高职扩招工作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俞秀红联系电话:13519966702

电子邮箱:xjnzyjc@163.com邮政编码:831100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联系人:徐建虎

联系电话:0994-6594177,2362220传真:0994-2334961

2.策勒县考点

地址:和田地区策勒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排尔哈提·伊力哈木

联系电话:18016911691

十六、附则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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