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9-08
东来乡家长:“金大姐,你说说孩子把手机借别人,每天都能赚50-150不等,他才上初中,我们也不懂,这钱是不是违法啊?”
金珍玉法官:“你家孩子将手机借给不法分子牟利的话,可能正在实施帮信罪。”
为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帮信”防火墙,9月8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金珍玉到通化县东来乡海联学校开展“切莫‘孤注一掷’筑牢帮信防火墙”校园普法活动,为东来乡海联学校150余名师生及家长带来了一堂深刻且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宣讲中,金珍玉以现场互动问答和案例讲解的形式,为同学们讲解什么情况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刑事责任年龄、青少年的法律责任等相关法律知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租售微信号、帮人刷单走流水、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为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等,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同学们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随意泄露网络账号。”金珍玉说道。
宣讲结束后,金珍玉与学校领导开展了座谈交流,了解学校安全普法教育制度,并提出了相应建议,金珍玉表示,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通化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积极走进校园,帮助青少年构筑起自我保护的法律“防火墙”。
通过开展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将继续加强和学校联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扎实履行法治副校长的各项职责,进一步丰富普法活动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原标题:《切莫“孤注一掷”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展筑牢帮信“防火墙”校园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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