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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迁市宿城区第二批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招193人】

日期:2020/2/3 1:09:18 浏览:

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城区教育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年龄规定。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其他事项。除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综合管理部门: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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