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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年阜阳颍泉学区划分出炉!

日期:2022/8/11 7:10:1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8-10

实验小学学区:人民东路百货大楼到原建筑公司,颍上路原建筑公司到华联超市,青年路华联超市到皖北宾馆,颍州路百货大楼到皖北宾馆,人民东路55号至人民东路119号(永安巷以南含农行颍泉区支行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春益苑小区、原小市委家属院,汽车配件公司家属院、老县广播局家属院、吉鑫苑)。人民中路以南、颍州路以西、东城河以东、老阜临路以北。阜临路南侧颍泉区户籍人口。

实验小学北校区(颍泉小学)学区:太和路以西、柳荫路以南、界首路以东、北京中路以北。

第二实验小学学区:东坡路以南、界首路-古泉路-老泉河以西以南、欧阳修路、锦绣路以东、泉河以北的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学区:柳荫路以北、古泉路以南、界首路以东,颍河以西。

余营小学学区:东坡路以北、老泉河以西、颍柳路以南、欧阳修路以东(余营小学尚未建成,暂纳入第二实验小学学区)。

三里小学学区:河滨路以西、颍上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颍河西路以北;青年路以南、颍河西路以北、颍上北路以西、颍州北路以东。

颍州路第一小学学区:东至河滨路金湾名庭、西至颍州北路、北至泉河、南邻实验小学学区;香港财富广场;颍州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北、东城河以东、河滨路以南。

北京路一小学区:泉河以北、颍河以西,太和路以东,柳荫路以南。

泉北小学学区:北京中路以南、泉河以北、界首路以东、颍州路泉河桥以西。

阜阳第二十中学小学学区:文峰路以北、颍河西路以南、颍上路以东、河滨路以西。

泉颍小学学区:古泉路以北、老泉河以东,沙颍河以西,十里铺社区。

西湖小学学区:顶大路以西,霞光大道以东,祥建路以南,泉河以北。

太山庙小学学区:伍明沟以南、颍河大坝以东、骆家沟以西、以北,济河以西。

抱龙小学学区:伍明沟以北、黑茨河以东、济河路以西、茨河路以南。

二)农村小学学区划分

各镇小学学区由所在中心学校划分,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批准后实施。

中学学区划分

一)城区初中学区划分

阜阳四中初中部学区:泉河以北,颍河以西,老泉河以东,古泉路以南。

阜阳一初学区:东城河以东、颍河西路以北,向东、向北延伸至河滨路的区域。

第十九中学学区:泉河以北,老泉河以西,双河路以东以南。

阜阳三十八中学区:霞光大道以东,祥建路以南,北京西路-双河路以北,老泉河以西。

阜阳第二十中学学区:文峰路以北、颍河西路以南、颍上路以东、河滨路以西的区域;颍河西路以南,颍州路以西、老阜临路以北、东城河以东的区域;阜临路南侧颍泉区户籍。

阜阳十九中抱龙校区学区:颍河以东,洛家沟以北,向阳路以东,凤凰大道以南(辖临沂商城;抱龙、潘寨、魏庄、渡口四个社区)。

新九中(泉颍中学)学区:古泉路以北,颍河以西,老泉河以东。

二)农村初中学区划分

1.各镇初中学区由所在中心学校划分,农村初中招生原则上按照乡镇办事处划定的学区进行。根据实际需要确需调整学区的由中心学校负责实施,但必须考虑覆盖人口、入学半径、道路交通、薄弱学校建设等因素,保证学校均衡协调发展。

2.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查批准后实施。

颍泉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颍泉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咨询联系方式

颍泉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试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登记对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新生。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也称“房产证”,下同)等。新生学生家长填报网上信息要真实,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如若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校验信息并审核。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和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空挂户不作为学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挂靠在某亲友处,但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区,另一方在本区工作,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市区生活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3)祖孙户: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户口从未迁移过,且实际常住,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4)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全家已实际入住,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未迁移户口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5)城市低保户。因故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6)父母离异或无父母监护。父母离异(其他原因造成无父母监护的)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7)自建房。可依据自建房地址确定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可依据自建房确定其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无房证明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经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8)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区人民政府及区教育局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其入学学区。

2.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或真实有效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经学校审核无异议后,按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3.留守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摸清本学区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公办学校要按确定的学区范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重度残疾学生,扎实开展好送教上门工作,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阜阳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政﹝2022﹞63号)规定执行;

2)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3)“双招双引”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阜阳市“阜商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阜阳市颍淮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需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及文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入学。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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