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10
各城区相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城区学校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教工作,现就我县2022-2023学年度城区学校教师申请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我县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报名条件: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服从受援学校工作安排,能承担受援学校平均课时,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考核及要求
1.城区学校申请支教的教师每人须写一份自愿支教的申请,承诺服从安排、顶岗教学、能承担受援学校平均课时,具体岗位由被支教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安排。
2.支教考核办法参照《霍邱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考核办法(试行)》(教人〔2016〕30号)执行,但不享受“三区”人才支教工作补助经费。
3.对“空支”人员、不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支教人员、未达到受援学校平均课时的人员,支教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其支教经历不予认可。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个人申请。个人申请交所在学校,经学校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学校将教师个人申请和《霍邱县2022-2023学年城区学校教师申请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信息登记表》(从教育干部人事交流群中下载),于2022年8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2)人员确定。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教师个人申请情况,分配到需要支教的乡镇支教。
各相关城区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有计划的安排教师支教工作,做好申请支教教师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霍邱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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