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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日期:2022/9/15 11:05:32 浏览:

5月13日,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内蒙古检察机关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各地经验做法,积极构建地方政府主导、残联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实施的协同共治格局,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需要群体合法权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021年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专题部署加强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侧重对全区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及立案工作,各级院对本辖区内文明城市的出行无障碍、生活无障碍、办事无障碍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摸排线索,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分别是:

1.鄂尔多斯:维护公共交通领域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案是涉及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政协委员关切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的提案。鄂尔多斯市两级检察机关组成联合办案组,经调查查明,因当地公交公司运营压力大,现有人员、车辆及无障碍设施配置缺乏等因素制约,这项公共交通领域惠及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未能有效实施,侵害了残疾人群体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向地方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残疾人工作领导机构职能职责,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措施保障持证残疾人享有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权益。检察建议发出后,鄂尔多斯市两级检察机关组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残疾人联合会、某公交公司,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残疾人持第三代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初步方案》,将持证残疾人名单备案公交公司,政府对公交公司给予部分补贴,最终实现了达拉特户籍残疾人可持第三代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解决了多年困扰残疾人群体的“老大难”问题。

2.乌海:整治盲道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案是涉及视障残疾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行政公益诉讼案。盲道是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认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部分城区盲道设施建设、使用不规范问题,让盲道成为视觉障碍者出行的“烦心事”。检察机关通过广泛开展调研、听取视障残疾人意见建议、走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针对本辖区内的部分商业区、学校和居民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地段,存在盲道路砖破损或缺失、设计不规范、长期失修等问题,导致出现盲道“断头路”“交错路”“障碍路”的现象,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检察机关组织市住建局、城管局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全面排查新建、改造城市市政道路35条27.102公里、盲道273.07公里,督促整改新建、改造、修补盲道8.864公里,清理占道经营3700余次、乱堆乱放700余处,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静态停放秩序3000余次,施划车位1453个,新增车位92个,发放《温馨提示卡》2000余张,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00余张,彻底整治了盲道建设与管理不规范难题。推动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联合出台《无障碍设施盲道整改方案》,健全完善盲道保护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残疾人出行便利合法权益。

3.阿拉善左旗: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案是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体现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检察机关聚焦城区新建、改建的道路、城市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场馆、公共交通设施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对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对新建、既有建筑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全面整改。

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协同残联、住建等部门,推动部署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包括汽车站、飞机场、银行、政务服务大厅、宾馆、酒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各无障碍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整改建议逐步完成整改。检察机关推动住建部门建立《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机制》,加大无障碍设计规范执行力度和既有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提高无障碍设施配置规范化水平。

4.察哈尔右翼前旗:规范英烈纪念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案是涉及英烈纪念设施无障碍通道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英烈纪念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共享社会精神文化成果,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手段。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土贵山烈士陵园(纪松龄烈士纪念广场)始建于1970年3月,是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察右前旗检察院在落实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的《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发现,土贵山烈士陵园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不便于自主参观纪松龄烈士塑像,无法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加瞻仰活动的需求,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依法履职监督管理职责,对土贵山烈士陵园进行修缮和维护,为土贵山烈士纪念设施修筑无障碍通道。该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为土贵山烈士纪念设施修筑通向纪松龄烈士塑像的无障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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