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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应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问题

日期:2022/9/30 11:19:5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9-22

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自己是应县进修校一名退休教师,根据三单位联合下发的晋人社发《2016》56号文件精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劳模等荣誉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文件中,附件一第三款原提高退休比例5%的对像:第七条:中小学《含中专技校》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以上的男教师,满25年以上的女教师。

2021年国庆前几天,应县财政给中小学、幼儿园、县职业技朮学校《中专待遇》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都补发了(文件里没有幼儿园,但也补发了),而唯独不给教师进修校的退休教师补发,教师进修校是教育局领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主体,进修校的教师来源于中小学而又服务于中小学,又不同于教育局科室的人员,教师进修校教师的职称都是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没退休前想评个副高职称,报到市里面打了回来,说进修校是中等专业学校,必须把原中学一级教师变为讲师才能评副教授

朔州市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依据《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劳模等荣誉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的通知》(朔人社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符合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各县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每季度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后经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答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劳模等荣誉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56号)文件,教师进修学校、党校、教学研究室、电大、农广校、少体校等单位退休人员不在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范围。

教师进修学校属于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中等专业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职称序列应为讲师序列,中小学教师不属于讲师序列,因此,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必须走讲师序列,并且具备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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