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向纵深扩展,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友爱、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宣传氛围。近期,我院未成年人工作室深入县内各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
未成年人工作室的干警针对学校教职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害、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方面规定的宣传;针对学生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结合我院近年来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例,重点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同学们逐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意识。
同时,检察干警通过开展以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讲座,给孩子们讲述“三千孤儿入内蒙”、“齐心协力建包钢”、“游牧检察官潘志荣”等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组织师生和家长参观未成年人法治基地等各种形式,引导孩子们应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历史观,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应用的同时,要全面提高学习和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目前,固阳县未成年人工作室已先后走进光明小学、新城小学、固阳二中等多所学校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下一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全覆盖,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培育法治精神教育作为法治进校园的主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真正将法治理念根于青少年心中,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悍卫者。
图片:康建聪
文字:康建聪
编辑:张帅
审核: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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