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静安区 > 正文

2022年静安区教育局室内外LED显示屏及会场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2 18:00:1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9-23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静安区教育局室内外LED显示屏及会场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静安区教育局(本部)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3日16:0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至00-12:00:00下午:12:00至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00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预算金额¥898.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大为项目联系电话62551258采购单位静安区教育局(本部)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9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56630990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551258

项目概况

2022年静安区教育局室内外LED显示屏及会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6-20220916-1043

项目名称:2022年静安区教育局室内外LED显示屏及会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0622-14721,0622-14719,0622-14717

预算金额(元):8980000元(国库资金:89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静安区教育局室内LED显示屏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配合静安区教育局学校的2022年度校舍修缮,采购室内LED大屏设备,以满足学校的需求为出发点,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的多媒体信息实时发布。在充分了解、实地排摸了学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力求本项目交付后能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起到更好的教学功能。

标项二

包名称:静安区教育局室外LED显示屏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配合静安区教育局学校的2022年度校舍修缮,采购室外LED大屏,以满足学校的需求为出发点,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的多媒体信息实时发布。在充分了解、实地排摸了学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力求本项目交付后能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起到更好的教学功能。

标项三

包名称:静安区教育局会场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配合静安区教育局学校的2022年度校舍修缮,采购室内LED大屏等会场设备,以满足学校的需求为出发点,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的多媒体信息实时发布。在充分了解、实地排摸了学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力求本项目交付后能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起到更好的教学功能。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3、投标商为LED大屏原厂商或具有LED大屏原厂商代理资格的供应商,代理商须提供销售许可证明;

4、投标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招标文件已公告附件为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本项目自行踏勘,详见项目需求文件。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