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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10/9 19:23: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9-29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行政区域顺庆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5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106.0525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老师项目联系电话0817-2605350采购单位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采购单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28258752代理机构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7-2605350附件:附件1信息化技术参数0928

项目概况

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22022000062

项目名称: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60,52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060,525.00元。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联系科室:采购监督股,联系电话:0817-211235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6.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顺庆区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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