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30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做好我校新生入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靖边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新生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将招生服务范围内房产、户籍作为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本县户籍优先于非本县户籍的原则,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坚持“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三)坚持阳光招生与均衡编班原则。根据靖边县招生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符合校情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编班工作阳光均衡,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无小学学籍的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共招12个班,每班54人,共计648人。
四、招生范围
(一)服务片区。林荫路以东,东新街与利民街以南,芦河以西,南环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二)对口户籍。对口户籍为片区内“一标三实”户籍,张家畔镇张畔村、一居委、二居委、四居委、七居委户籍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规程
方案发布—网上报名—资料收集—资格联审—志愿确认—分段录取—报到注册
(一)方案发布。根据《靖边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出台招生方案,经教体局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7月1日至5日。2022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必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完成报名登记进行学位申请,网上报名工作由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开启、统一关闭系统。
(三)资料收集。7月12至13日。学校收集审核符合以下五个批次适龄儿童资料,适龄儿童家长持网上报名时系统生成打印的入学申请表,携带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不参加资格审核者无法参与录取工作。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学校资格审核,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依据靖边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意见,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之前,包括水、电、天然气开户及过户等办理时间凭证。如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是同一户籍,视为挂靠户口,则该户主所拥有房屋产权不作为入学条件,如适龄儿童所挂靠户籍属片区对口户籍,则以对口集体户籍对待。
第一批次:有对口户籍片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一小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一小片区内拥有合法房屋产权。
第二批次:靖边户籍片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小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一小片区内拥有合法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非靖边户籍片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一小片区内拥有合法房屋产权。
第四批次:有对口户籍片区内无房的。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一小片区内(户籍优先顺序:1.张家畔镇一居委、二居委、四居委、七居委户籍;2.“一标三识”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一小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有片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一小片区内集体户。
(四)资格联审。7月14日至18日。我校将初审汇总后的新生入学信息分类交由公安、张家畔街道办、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核查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确定入学批次,并由教体局对资审结果进行复核。信息复核后学校将对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或到学校公示栏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五)志愿确认。7月27日至29日。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志愿确认,未按时确认志愿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录取。
(六)分批录取。8月16日进行。学校将按照资格审核批次顺序,分批次分类进行录取适龄儿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如某批次某类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某批次某类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学校剩余学位数,8月19日学校将采用电子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剩余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教体局于8月20日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就近学校就读,届时请家长适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摇号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自愿向本校申请一个摇号号码参与摇号。
(七)报到注册。8月21日。凡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携带户口薄原件到我校报名、注册学籍,逾期不予补报。
六、注意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充分,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若有家长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
(二)严控操作程序。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入学资格审核关。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绝不姑息,一经发现,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
(四)严格均衡编班。我校将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随机均衡编班,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整个编班过程对外公开,并接受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五)严格疫情防控。资料递交和资格审核期间,学校将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入校人员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确保资审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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