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学生聚集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时间就是生命,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如果因消防通道宽度不够导致消防救援力量无法顺利到达现场而错过救援宝贵时间,将会严重威胁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灵丘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灵丘县城镇小学校门口道路的防撞桩之间间距较小,通往学校道路宽度不足以通过消防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治理前
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灵丘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教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城镇小学门口消防通道设置,对校门口不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其他学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
治理后
灵丘县教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城镇小学进行整改。日前,城镇小学校门口的防撞桩已经更换完毕,消防通道宽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安全隐患已经完全消除。
消防安全无小事,预防为主促平安。下一步,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围绕校园消防安全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能,全面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让“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来源:灵丘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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