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31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现就蕲春县2022年秋季教育收费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
收费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
1.保教费: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420元;
蕲春县第二幼儿园每生每月320元;
市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400元;
乡镇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300元;
乡镇其他级别幼儿园保教费按不突破乡镇中心幼儿园收费标准的80%执行。
2.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按月或学期收取,据实结算。
3.代收费: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
1.免收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2.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据实收取;
3.课后服务费小学按每月每生65元、初中每月每生75元,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
4.代收费:教辅材料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考考试费。
(三)公办普通高中
1.学费:每生每学期900元;
2.住宿费:按县发改局现行文件标准执行;
3.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据实收取;
4.代收费: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
(四)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包括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标准,实行“先备案、后公示、再收费”程序。
二。
收费公示
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保留至学期结束。
三。
咨询和投诉方式
家长如果对教育收费有疑问,建议先查看学校收费公示情况,根据收费情况核实收费明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拨打学校监督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也可拨打县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0713—722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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