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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12月23日起放假

日期:2022/12/27 6:50:2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22

12月22日,榆林市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第44场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韩胜飞就“新十条”实施以来,榆林市优化调整学校教育教学、疫情防控等内容进行了通报。

在优化调整学校教育教学方面:

一是优化调整放假时间。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12月23日起放假,本学期前学生不再返校;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高中阶段一二年级寒假时间执行市教育局校历安排,继续组织线上教学,放假前学生也不再返校;高中阶段三年级寒假时间执行市教育局校历安排,师生未返校的学校继续组织线上教学,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待疫情平稳、充分研判后确定。

二是优化线上教学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统筹安排好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引导教师充分吸纳以往和其它地区线上教学期间有益、有效的做法,完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一校一案”优化线上教学流程,确保教学效果与质量。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教科研机构要加大线上教学督查力度,对每位教师的备课、网课、作业批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三是优化调整期末测试。中小学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由各学校根据学情适当降低难度,采取线上指导练习、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开展测试。

四是有序安排放假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有序安排期末复习考试、评语撰写、学生表彰、学期总结、寒假安排、疫情防控、冬季安全等工作,以慎终如始、始终如一的态度,扎实精细、务实高效、平安顺利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在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方面,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认真研判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基础上,制定了《榆林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开学准备、开学后、应急处置、病愈返校四个方面,细化了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师生居家学习生活,《实施细则》要求持续实施好“网格化”管理,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远端摸排统计和离返所在县区或高风险区报备管理,根据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分类掌握风险和重点人群,每日精准细致排查师生中的阳性病例、有不适症状者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等,动态更新,全面掌握师生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引导居家师生落实“三不一少一防”要求,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少流动、做好人员防护;阳性病例、居家隔离师生要及时就医,听从医嘱落实防控和治疗措施。

责任编辑: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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