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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十一中、七中、六中、十三中初一新生入学须知

日期:2022/12/29 2:27:14 浏览:

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学校审核。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理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以上各类同时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拆迁户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安置房确认表、物业收款收据的原件复印件。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区的无房证明。

第七类: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防疫要求

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应面审时间节点到校面审。

1.只允许一名监护人凭手机短信进入校园面审。

2.进入校园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要求家长自觉排队,全程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查验、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3.审核地点:教学主楼三楼

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忻州市第十一中学

2022年初一新生面审通知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及步骤,我校将对系统审核通过并推送到学校的适龄生分批进行面审,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家长在接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后,携带相应类别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了使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面审日期及工作时间:

面审日期:8月10日—8月18日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8:30

二、面审地点:

教学楼一楼

三、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

1.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须持有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3.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还须按本人具体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学生父母是政府招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3)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免冠1张。

第(二)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村委和街道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全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第(三)类: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第(四)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拆迁户子女入学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市指挥中心拆迁户证明、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近期一寸照免冠1张。

四、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或关联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我校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到校并接受防疫检查:

1.每位适龄生只允许一名监护人、凭系统短信进入校园面审;

2.进入校园须持有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

3.进入校门,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

4.全程佩戴口罩(自备),经工作人员查验、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5.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特别提示:

1.面审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请各位家长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到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

2.《新生入学登记表》到校后领取并填写;

3.《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4.《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5.住房类型变更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31日。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2022年招生面审须知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招生程序及步骤,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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