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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招聘中小学教师98人公告

日期:2022/12/29 8:30:20 浏览:

: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公布

1)笔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得分×100%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结束后,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布。

5)其他事项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对于非笔试测试选拔效果更优的岗位(主要指美术和体育类教师),经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采取技能测试代替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统一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考生须持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试讲

一)试讲的时间、地点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布。

二)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试讲的方式

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应聘人员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应聘人员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育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成绩以在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

二)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招考的中小学教师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2023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bowan.gov.cn/)、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上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本简章由海勃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3-2059618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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