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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3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日期:2022/12/29 11:43:03 浏览:

,特别是一些城区学校超标准班额班级占比偏高。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荣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等地区小学普遍存在大班额问题,部分地区小学大于60人的班级占比偏高。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拉特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等地区小学和初中均存在大班额问题,其中通辽市科尔沁区、赤峰市松山区大于60人的班级数占比偏高。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择校生数量较多。土默特左旗城镇挤、乡村弱现象突出。

(三)学校标准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包头市昆都仑区、鄂伦春自治旗部分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通辽市科尔沁区、赤峰市松山区、喀喇沁旗均有部分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不足。土默特左旗、包头市昆都仑区、四子王旗有部分学校未完成校园网建设。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14所学校网络带宽未达到自治区标准。土默特左旗、包头市昆都仑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赉特旗、通辽市科尔沁区、喀喇沁旗、多伦县部分学校仪器设备配备仍有不同程度的短缺。包头市东河区、扎赉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太仆寺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均有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包头市东河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赤峰市松山区、喀喇沁旗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阿荣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奈曼旗、喀喇沁旗、宁城县、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卓资县、凉城县、五原县、乌拉特前旗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标准不高。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个别寄宿制学校存在低年级学生校外集体寄宿现象。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丰镇市等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阿荣旗农村、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部分寄宿制学校未建成沐浴室或淋浴设备未投入使用。

(四)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包头市东河区、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五原县教师队伍建设存在有编不补现象。包头市昆都仑区教师总量超编,但仍有部分学校生师比不足。土默特左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赉特旗、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松山区、克什克腾旗、喀喇沁旗、多伦县、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卓资县、凉城县、四子王旗、乌海市乌达区教师队伍老龄化问题较为严重、结构不合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土默特左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左翼中旗、奈曼旗、赤峰市松山区、卓资县、达拉特旗、五原县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配备不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土默特左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比例偏低。土默特左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荣旗、鄂伦春自治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克什克腾旗、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海市乌达区学校未建立有效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

(五)教育教学管理仍需进一步提高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鄂伦春自治旗、通辽市科尔沁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科尔沁右翼中旗部分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偏低,没有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辅助教学的作用。通辽市科尔沁区部分学校实验仪器配备不足。包头市东河区个别学校校园警务室“三防”中物防器材不足,存在安全隐患。鄂伦春自治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多伦县、科尔沁右翼中旗部分学校图书馆没有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学生借阅率较低。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学校图书馆建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创设良好的阅读氛围,图书阅览室普遍偏小,座位不足。科尔沁右翼中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卓资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四子王旗、丰镇市、乌海市乌达区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偏低,未达到自治区要求。赤峰市松山区、喀喇沁旗、克什克腾旗、宁城县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没有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切实整改。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保障机制

要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要健全各级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相关旗县对追补的欠拨资金要尽快安排并确保全部用于义务教育。

(二)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学水平

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分析研究校际差距成因,切实加强标准引领和规划指导。要坚持“抬底部、补短板”的工作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投入倾斜,重大建设项目继续重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如期完成。

(三)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要研究建立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特别注重加强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教师建设。要不断完善激励政策,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薄弱学校流动。要结合新课程改革,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打造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要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教育督导体制,切实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要落实好督导部门在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政体制、督学体制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切实发挥好督导评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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