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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城乡环境卫生提升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日期:2023/5/9 23:01:4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09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8年(1年+2年+3年+2年),即一期合同为1年(第一年试用期),二期合同2年,三期合同3年,四期合同2年。运营日从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之日期计算,每个合同期届满后并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约或将项目有偿交给下一期中标企业。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健平,李智,霍守国,李素英,范婷,李秀英(采购人代表),武佳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3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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