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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州东中心小学联盟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7/12 16:19:4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8-01

为认真做好2022年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亳州市谯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招生入学原则。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家长可自愿选择到有办学资质、有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就读。

(二)坚持“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原则。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的,优先保障入学。

(三)坚持网上报名原则。2022年谯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进行报名,也可以到学区学校或社区代办点通过网络报名。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区域、招生日程、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五)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2号)和《亳州市谯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对象和流程

(一)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依法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2)学区内少部分不足龄儿童(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学校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

(二)招生时间及程序

1.网上申报。8月1日至8月4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2.学校初审。8月5日至8月8日,学校对网上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受理或不受理,并发送短信提醒。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接到受理短信提醒后,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验证,验证结果由招生学校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后台审批确认通过或退回。初审结果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查询。

3.重新申报。8月9日至8月11日,本学区内学校初审未受理或验证未通过的,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入学条件网上重新申报,同时向申报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部分有入学意愿的不足龄儿童(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也可在此时间段内网上申报。

学校在核定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内,按“两个一致”、房产证、户口簿的先后顺序,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招生能力等因素,对符合入学条件且学校有能力招收的,直接确认录取;对“双招双引”人员、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实地查看并签署初审意见。

4.复核、公示。8月12日至8月15日,学校整理汇总初审录取名单、通过初审的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材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进行复核、确认,复核、确认后的录取名单及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材料(复印件)留存,以备核查。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6日至8月17日,招生学校对经复核、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1.具有本学区户籍(依据2022年6月30日的户籍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按以下方式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1)符合“两个一致”的,在网上提交户口和房产(不动产)等证明材料,选择其所在学区内学校登记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性质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应当选择在住宅性质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上传户口簿(含儿童少年)、住宅性质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等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学区内无住宅性质房产的,可选择户籍所在学区内相对较近的学校入学。需上传户口簿等材料。

(4)出生时随其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住宅性质固定房产(以房产登记信息为准,下同)的,按照房产所在学区入学;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固定房产的,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学区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证明。

2.本学区务工、经商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按以下方式提供材料:

(1)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①户口簿、身份证;②经商人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③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证明材料:学区内的所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和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六个月,并能保证持续就读),以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水、电、燃气票据(其中之二)等相关材料。。

(2)“双招双引”人员子女:与区政府、谯城经开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且已开工建设企业(以下简称招商引资企业)的外来投资者(非谯城户籍),提供户口簿、本人居住证,由区政府或区招商服务中心出具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签署意见)并保证信息真实;通过招才引智引进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用人单位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并保证信息真实。

(3)购房户子女: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内购房的(无居住功能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办公用房除外)。报名时需缴验户口簿、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须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交房)。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州东中心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包保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二)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招生,实行“开门招生”,确保负责人和具办人在岗在位;要针对招生政策、招生方式、学区范围、收费标准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答,帮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拒收本学区应接收的学生。

(四)认真做好招生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接受家长咨询和现场审核阶段,要采取预约登记和分组相结合的办法。所有来访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合理分流人员密度,避免审核现场和咨询人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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