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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方案

日期:2022/10/20 18:49:5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0-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精神,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推动我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94所,在校生162259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21所(初级中学3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和教学点188所),在校生64302人。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调整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整体推进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将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科学布点,既有效整合资源,又兼顾就学方便,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二)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各乡镇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采取调整办学类型、改扩建、迁建、撤并等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既考虑未来发展,又立足现有可能,既考虑学校布局相对集中,又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

(三)严格程序,稳妥实施。充分考虑各乡镇实际,在广泛宣传、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公示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改善学校食堂、宿舍、供水等必备的硬件设施,在保障师生学习和生活条件、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

四、调整计划

在2021年调整66所小规模学校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办学类型、改扩建、迁建及撤并等措施,计划保留、调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8所(初级中学2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17所、小学教学点29所),计划撤并学校43所。

(一)十河镇

计划保留学校8所。寄宿制初中:十河中学、梅城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十河小学、梅城小学;完全小学:周老家小学、孙大小学、穆楼小学、杨岗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1所。2022年实施:卞庄小学。

(二)赵桥乡

计划保留学校9所。寄宿制初中:赵桥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赵桥小学、小赵小学、溜集小学、双楼小学;完全小学:腰庄小学;教学点:卢天庙小学、大徐小学、沈村小学。

(三)双沟镇

计划保留学校10所。寄宿制初中:双沟完全中学、三官中学;完全小学:双沟小学、三官小学、孙集小学、第二小学、马竹园小学、王庙小学、纪楼小学、华严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6所。2022年实施:任小庙小学、苍谷小学;2023年实施:黄湾小学、洪深小学、王各小学;2024年实施:卞集小学。

(四)淝河镇

计划保留学校11所。寄宿制初中:淝河中心中学;初级中学:店集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淝河小学;完全小学:店集小学、冯洼小学、马楼小学、罗集小学、程寺小学、李庄小学、王营小学、任大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2所。2024年实施:李腰小学教学点;2025年实施:杨庄小学。

(五)古城镇

计划保留学校9所。寄宿制初中:古城中学;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油河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古城小学;完全小学:古城第二小学、前马小学、洪山小学;教学点:张潭小学、张桥小学、王大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3所。2022年实施:油河小学、柴王小学;2023年实施:大刘小学。

(六)龙扬镇

计划保留学校10所。寄宿制初中:龙扬中学、龙德中学;完全小学:龙扬小学、龙德小学、冯随小学、木庙小学、杨集小学、周刘小学、后张小学;教学点:小李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1所。2024年实施:董小小学。

(七)立德镇

计划保留学校11所。寄宿制初中:立德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李村小学、李腰小学;完全小学:立德小学;教学点:乔楼小学、杨土楼小学、马刘小学、何楼小学、柏王小学、申楼小学、修刘小学。

(八)城父镇

计划保留学校5所。寄宿制初中:城父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城父小学、高卜小学;完全小学:葛土楼小学、河西园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8所。2024年实施:拾卜小学、东蒋楼小学;2025年实施:邵阁小学、刘楼小学、育新小学、百尺河小学、关桥小学、小杨小学。

(九)大杨镇

计划保留学校6所。寄宿制初中:大杨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大杨小学;完全小学:聂关小学、后师店小学、张小桥小学、丁固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2所。2025年实施:郝屯小学、大王小学。

(十)谯东镇

计划保留学校5所。寄宿制初中:谯东中学、大寺中学;完全小学:大寺小学、闫楼小学、林场小学。

(十一)沙土镇

计划保留学校10所。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德忠学校;寄宿制初中附设小学班:沙土中学;完全小学:沙土小学、蒋集小学、田沟小学、李大小学、闫楼小学、大杨小学、马小小学、苏庄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2所。2022年实施:纪庄小学、高小小学。

(十二)观堂镇

计划保留学校7所。寄宿制初中:观堂中学、刘集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观堂小学、张苇小学、丁村小学、刘集小学、大裴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10所。2022年实施:崔庄小学、蒋油小学;2023年实施:张大小学;2024年实施:赵张小学、蒋瓦小学、王阁小学、张阁小学;2025年实施:夏庙小学、孙庄小学、时庄小学。

(十三)五马镇

计划保留学校5所。寄宿制初中:五马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五马小学;完全小学:吴小阁小学;教学点:大李小学、八里小学。

(十四)张店乡

计划保留学校9所。寄宿制初中:张店中学;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泥店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张店小学;完全小学:岳楼小学、明德小学、张小楼小学、李吉楼小学、张各小学、杂营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3所。2023年实施:泥店小学、东风小学、刘营小学。

(十五)颜集镇

计划保留学校9所。寄宿制初中:颜集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颜集小学;完全小学:黄营小学、碱厂小学、赵庄小学、段后湖小学、草寺小学、李集小学、李庄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2所。2023年实施:段楼小学;2024年实施:张庄小学。

(十六)芦庙镇

计划保留学校8所。寄宿制初中:芦庙中学;完全小学:芦庙第一小学、芦庙第二小学、夏武营小学、雷庄小学、孙楼小学、刘天齐小学、河东小学。

(十七)华佗镇

计划保留学校7所。寄宿制初中:华佗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华佗小学;完全小学:大吴小学、小奈小学、葛针小学、教学点:薛老家小学、闫庄小学。

(十八)古井镇

计划保留学校15所。寄宿制初中:古井中学、张集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张集小学;完全小学:古井镇小学、古井第一小学、大塘小学、晨野希望小学、明德小学、高楼小学、门庄小学、董门楼小学、大高小学、后老家小学;教学点:北曹小学、姬庄小学。

(十九)魏岗镇

计划保留学校6所。寄宿制初中:魏岗中学;完全小学:魏岗小学、南李小学、后谭楼小学、马场小学;教学点:豆各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1所。2024年实施:前芮小学。

(二十)牛集镇

计划保留学校13所。寄宿制初中:牛集中学、安溜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牛集小学、安溜小学;完全小学:张沃小学;教学点:灵子门小学、孙庄小学、王堂小学、李大小学、蒋楼回民小学、大王小学、蒿庄小学、宋庄小学。

(二十一)十八里镇

计划保留学校5所。寄宿制初中:十八里中学;寄宿制完全小学:明德小学;完全小学:周庄小学、侯桥小学、余集小学。

计划撤并学校2所。2023年实施:杨寨小学教学点、侯桥中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与规划、编制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合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专项资金。合理使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等经费,保障农村学校布局调整顺利实施。

(三)保障土地供给。各乡镇要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农村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发展规划,新增用地指标及盘活的存量土地等优先用于学校建设,灵活运用置换、征迁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迁建、扩建所需土地。

(四)严格资产管理。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妥善做好因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资产处置工作,对可移动资产,严格登记造册,统筹分配到辖区内其他学校使用,暂不能使用的集中存放,专人管理,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对土地、校舍等不可移动资产,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可改造为学前教育、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教师周转宿舍等。教育系统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由区政府统筹安排。

(五)均衡师资配置。根据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实际需求,科学安排新教师招聘计划,统筹配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职工。加快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盘活编制存量。对小规模学校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师资;对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统筹现有编制资源。

(六)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指导和考核,妥善解决其师资短缺、设备陈旧等突出问题,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人员服务。积极推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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