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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校园调解解纷争以案释法护童心

日期:2023/8/10 13:07:0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5

“咱们学校近期发生一起因学生玩闹导致摔伤的意外事件,两方家长针对受伤的孩子的赔偿问题迟迟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学生家长还要求追究校方的责任,我们协商了几次都没成,您能来一趟帮我们调解调解吗?”一大早,隆化县人民法院包联某中心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包爽便接到了该校校长急匆匆打来的电话。

“好的,校长您别着急,您先告诉我这两个学生是哪个村子的,我先联系一下这个村的特邀调解员,然后马上就去学校!”挂断电话,包爽拨通了某村特邀调解员的电话,原来,案件发生后,该村特邀调解员已经到校进行了调解,包爽在向他了解了具体案情和调解进度后,初步判断该案双方矛盾较深,调解难度较大,如果冒然赶去,一旦调解失败,会进一步加深双方矛盾,但如果不去,双方矛盾又无法化解,这让包爽犯了难,于是她便向城区法庭庭长钱宝莲法官求助,沟通好调解方案后,二人便驱车前往了学校。

案情回顾

原来,两个孩子是同村的,小李上一年级,小朱上学前班,二人在课间玩耍的时候,小朱因没有站稳即将摔倒,便顺手抓住了身旁的小李,小李被小朱拽倒后,将右臂摔成骨折。小李受伤后被送到县医院,医生为小李包扎好受伤的胳膊,让其回家静养6-7天,再来复查。但复查后发现,小李的胳膊并未长好,无奈在医院进行了内固定物手术,并住院7天。小李受伤的费用经合作医疗报销后,第一次包扎自费1000元,第二次手术自费7500元,小李的父亲向小朱的父母主张上述两项费用,小朱的父母认为自己的孩子并不是故意将小李拽倒的,出于同情只愿承担第一次包扎的1000元费用,关于二次手术的费用,他们认为是小李的家长护理不当引起的,所以不予赔偿,除此之外,他们认为小李受伤是在校园内发生的,学校也应该对此承担一部分责任。

案件调解

来到学校后,见到两个孩子的家长针锋相对,钱宝莲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先坐下来和大家聊天,让双方放下芥蒂,分别说说自己对这件事的认识和理由,说到哪里,钱宝莲就让助理包爽给大家释法到哪里,大家哪里有了疑问,就为大家解答哪里。遇到解释不通的情况,钱宝莲就用自己打比方,让双方家长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通过几轮一问一答的深入沟通,和法官一字一句的释法明理,小朱的家长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要赔小李的药费,小李的家长也明白了为何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至此,双方都不再将矛头指向学校。最终,小朱的家长当场赔偿了小李4000元医疗费,小李的父亲也欣然同意纠纷一次性解决。

事后,小朱的父亲说:“我们不是不想赔钱,我们就是觉得这钱给得不明不白,心里不平衡,钱法官今天给我这么一讲啊,我算是明白了,我儿子虽然不是故意拽倒小李的,但如果不拽小李,有可能受伤的就是他了,是他把受伤的风险转移给了小李,所以我们应该赔人家钱。”

“我们不坐审判庭,不敲法槌,不穿法袍,驱车五十公里来到你们家门口,就是为了让你们少跑路,听听你们的心声,让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当地!”钱宝莲朴实的话语,打动了在场所有人。

通过此次调解,也给身为法治副校长的包爽上了一课,她说“以前总是通过上法治课的方式来进行法治宣传,但通过今天的调解发现,原来再精彩的法治课,也比不上一个真真实实的案例带给大家的感触深,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深入基层,学会通过案子走进老百姓的心里,一边化解纠纷,一边宣传法律。”

供稿:包爽

原标题:《【三个一】校园调解解纷争以案释法护童心—隆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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