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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对达州市达川区东辰学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日期:2023/11/16 15:12:3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10-11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达川检民公告〔2023〕1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0年9月,达州市达川区东辰学校在没有办理林地征地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小河嘴社区第五居民小区集体林荒田沟临时搭建指挥活动板房办公室违规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198平方米。且达州市达川区东辰学校在改变林地用途后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造成生态资源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18-2657183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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