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01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中标单位有评分项不应得分,采购结果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另外,于2022年6月17日对原中标供应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按无效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厨卫用具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中标单位评分项不应得分,采购结果收到影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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