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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教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2/8/6 6:03:2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27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邢教字〔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对于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监护人向户籍地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加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教育局批准;严禁自行延缓入学。

2.初中一年级招收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1.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3.城区学校(小学、初中)入学登记条件及需提交材料。

以户口本(招生方案发布前迁入)和房产证明(用途必须为住宅,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宅基证、已交付居住的正式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按下列“五个生源类”,依顺序入学。

第一类:城区原住居民

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片区原住居民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长期实际居住。以户籍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到划片学校报名。

第二类:城区有房产居民

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具有城区房产,并在房产所在地长期实际居住。以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等资料到划片学校报名。

第三类:直系三代同住居民

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口同居住,且父母无房产。以共同居住的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房产所有人、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必须在同一户口本)、房产证明、父母无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等资料到划片学校报名。

第四类:城区户籍无房产居民

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具有城区户籍(非原住居民),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房。以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出生证明、租房合同、单位证明、父母无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等资料到划片学校报名。

第五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外县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平乡城区务工。以居住证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租房合同、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居住证等资料到划片学校或指定学校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则经村委会或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实际居住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4.招生时间和程序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由招生学校向每位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下发《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1)小学招生(8月1日-8月10日)。城区公办小学招生顺序依次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生源分批进行招生;第五类生源由县直第二小学、县直第六小学(位庄小学)、河东小学按照相对较近的原则进行招生(以贸易街为界限,贸易街以东到县直第六小学或河东小学报名;贸易街以西到县直第二小学报名)。

(2)初中招生(8月1日-8月15日)。城区初中(滏阳中学、第二中学、第五中学、实验中学)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8月1日—8月10日)。城区初中按照城区“五个生源类”分批进行招生。

第二批次(8月11日—8月15日)。城区初中(不含实验中学)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将所有剩余学位按照全县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全县2022年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县城片区小学除外(县城片区小学:县直第一小学、县直第二小学、县直第三小学、前进小学、北牌小学、南牌小学、人民街小学、东河村小学、时村联小、县直第六小学、河东小学、王固小学)。分配方案于8月10日报普教股。

(3)结果公示并备案。城区学校招生结束之后,录取结果要在学校大门口予以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含公示现场照片)。城区小学于8月11日完成报备;城区初中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和报备,第一批次(城区片区招生情况)于8月11日完成;第二批次(农村小学分配指标生招生情况)于8月16日完成。

(二)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1.农村小学招生范围:由各学区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自行划定。

2.农村初中招生范围:

3.农村学校(小学、初中)入学条件及报名需提交材料。

“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到划片学校报名。

4.招生时间和程序。

农村学校招生工作与城区学校同步进行,招收各辖区内的适龄学生。

(三)特教学校招生工作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除了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出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2022年7月26日

编辑:逯志波

初审:司祥阔

终审:郭春哲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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