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27
以青春之我筑青春中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相关工作开展,经各单位推荐,共青团来凤县委、来凤县教育局和来凤县少工委严格评审,确定来凤县“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350人,集体33个。
现将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29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共青团来凤县委实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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