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8-08
枣强县董子学校食堂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东区)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HS-2022-0804
招标人:枣强县董子学校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董子学校食堂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东区),招标人为枣强县董子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枣强县董子学校食堂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东区)
2.1.2供货地点:枣强县董子学校(东区)
2.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2采购内容:一标段:鲜肉;二标段:鲜鸡蛋;三标段:蔬菜;四标段:米;五标段:面粉;六标段:食用油;七标段:冻制品;八标段:副食品及调料;九标段:杂粮;十标段:鲜面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一标段至二标段、四至十标段: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2)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图并加盖公章);(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一标段至二标段、四至十标段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未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过程中的资格审查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9日08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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