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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衡阳市南岳区招聘教师79人公告

日期:2022/10/7 11:48:10 浏览:

乐教材中抽选,无伴奏。

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围绕音乐专业水平展示,内容形式不限,器具自备。

②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特长展示)内容

100米短跑测试+足球或篮球或体操特长展示(运动鞋服自备)。

③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特长展示)内容

素描:写生,2个小时,材料和工具自带。

4)面试成绩确定

①非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成绩为试教成绩,满分100分。

②音乐、美术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教、专业测试分别占30%、70%)。

③体育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教占30%,专业测试(特长展示)占70%(其中100米短跑测试占20%,足球或篮球或体操特长展示占50%)。

5)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6)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①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他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③此次招聘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费和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二项:一是心理健康测试;二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1.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2.公示合格无异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区,否则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具体要求将在考试前公告。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南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七、其他事项

1.防疫期间,考生自觉考生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考试防疫规定及要求,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咨询电话:0734-5675479(南岳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34-5678778(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34-5663907(中共南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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