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9-30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件一“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执行,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2.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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