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1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按《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2)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52300100100688709)、现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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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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