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17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皮山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二批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皮山县教育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7日16: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8日至2022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8日11:00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预算金额¥1344.4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璇项目联系电话0903-6860001采购单位皮山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皮山县新城区文化东路7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642476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欣西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和田市人民街玉都国际广场玉座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3-6860001
项目概况
2022年皮山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2-042号
项目名称:2022年皮山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所需食材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444176
最高限价(元):3773460,2008320,5293656,1963740,40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包一:牛奶
数量:1886730
预算金额(元):37734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牛奶1886730袋,规格200ml/袋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包二:牛肉
数量:25104
预算金额(元):20083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剔骨牛肉25104公斤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包三:绵羊肉
数量:73523
预算金额(元):529365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新鲜绵羊肉3523公斤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包四:冷藏鸡边腿
数量:85380
预算金额(元):19637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冷藏鸡边腿85380公斤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包五:玉米面和绿豆
数量:40000
预算金额(元):40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玉米面25000公斤和绿豆15000公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5,配送截止日期2023年2月28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参加包一、包五的投标单位提供所有投标产品近1个月内(2022年5月或2022年6月)质检合格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0月份后成立公司不提供)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包一:35000.00元;包二:20000.00元;包三:50000.00元;包四:19000.00元;包五:4000.00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8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08日11:0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8日11:00
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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